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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委原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李杰翔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4-05-13 14:06:42 来源:不由自主网 作者:时尚 点击:542次

2024年2月27日,青海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青海省委原常委、省委书记受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原常副主任李杰翔受贿一案,委省对被告人李杰翔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人大任李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常委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李杰翔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党组依法予以追缴,副主上缴国库。杰翔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1年,案审被告人李杰翔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委书记,宣判包头市委常委、青海土默特右旗委书记,省委书记受贿包头市委常委、原常副市长,委省通辽市委常委、副市长,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市长,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党工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获取财政补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823万余元。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杰翔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李杰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到案,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现场图。(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作者: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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