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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首例因超标排污被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2024-05-13 16:41:01 来源:不由自主网 作者:娱乐 点击:267次

本报讯(褚子强)5月12日,宁德蕉城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第三轮磋商会,首例生态损害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因超某公司负责人等参加磋商。标排经磋商,污被该公司同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追究责任双方就生态环境损害费用、环境生态环境修复的赔偿方式和期限等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会议达成的宁德意见,5月18日,首例生态损害蕉城生态环境局与某公司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因超后续将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修复、标排验收等。污被

该公司被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追究责任源于2020年7月超标排放废水,环境被蕉城生态环境局立案行政处罚16万元。2021年9月,该公司被省生态环境厅列入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线索核查清单,经蕉城生态环境局核查后,对该公司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因环境损害事实简单、损害较小,委托专家对损害进行简易评估。经专家评估,本案生态环境损害费用为24000余元。

本案虽然环境损害事实简单、损害较小、损害费用较低,但该公司对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生态环境损害费用核算等存在较大的意见分歧,磋商难度大。市、区两级生态环境局加强沟通协调力度、加大政策依据宣传、优化修复方式方法,经过三轮磋商,最终促使企业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本案是宁德市首例因超标排污被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案例,也是蕉城第二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

作者: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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