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一居民占用楼顶平台堆杂物引发火灾,罚!

1月17日,罚拱北街道办依法对一业主占用楼顶平台引发火灾的拱北行为进行处罚,对该业主处以罚款3000元并要求自行恢复楼顶平台原状。居民

1月9日,占用灾拱北街道桂花村B区7栋楼顶突发火情,楼顶消防第一时间到场灭火,平台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堆杂起火原因初步判断是物引业主私拉的电线老化短路引燃了楼顶堆放的可燃杂物。

引发火灾的发火楼顶平台乱搭建。

针对事故情况,罚拱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迅速介入处理。拱北经过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居民发现当事人桂花村B区7栋某住户擅自在楼顶公共平台搭建铁栏围挡,占用灾将平台圈占起来种植蔬菜花草、楼顶堆放杂物,平台并私拉电线造成安全隐患最终引发火灾,其行为涉嫌违反规划、物业等多项法律法规,执法人员立即向当事人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自行拆除楼顶违建铁栏、清空乱堆放物品和电线设施等,将公共平台恢复原状,同时执法人员组织对桂花村其他楼栋类似情形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清理。

楼顶乱搭建已清理完毕。

经执法人员指导和督促,当事人已自行拆除违建铁栏,清理烧毁的杂物。对于其占用物业小区楼顶公共区域引起火灾的恶劣影响,拱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