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床报销待遇拟提高至90%!珠海新修订家庭病床管理办法,现征求意见

7日,建床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医保家庭病床管理,报销珠海市医疗保障局起草了《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待遇订拟对建床待遇、拟提结算办法、高至管理服务等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珠海征求《意见稿》拟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庭病

据了解,床管《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管理办法》自2021年1月实施近三年来,理办切实解决了部分失能人员的法现医疗需求问题,该办法将于今年底到期。建床

在家庭病床待遇方面,报销新修订的待遇订《意见稿》拟提高建床待遇,规定参保人在家庭病床发生的拟提医疗费用由基金80%支付,提高至按90%支付。家庭病床每一建床周期不设起付标准,周期最长为90天,期满后需继续治疗的,应重新申请下一周期。家庭病床支付范围按照广东省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医用耗材和诊疗项目目录执行。 参保人申请开设家庭病床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适合医护人员定期上门实施治疗和护理。二是符合以下疾病或情形之一:脑血管意外瘫痪康复期;长期卧床并发呼吸、泌尿、消化等系统感染或褥疮;慢性心功能不全三级以上的;需长期卧床休息的骨折;慢性多器官功能衰竭;长期留置导尿管的重度尿路梗阻性疾病;帕金森氏综合征;恶性肿瘤晚期;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功能分级3-4级;气管插管或鼻饲,需定期进行治疗护理;糖尿病合并肢端坏疽;长期瘫痪卧床需治疗者等等。

在完善费用结算方面,新修订的《意见稿》拟进一步优化我市家庭病床服务结算政策,取消原来的按照顾级别来区分日人均定额结算标准的结算政策,以利于医疗机构操作和执行。同时,明确家庭病床日人均定额结算标准及家庭病床医疗费用清算和补偿规定等需调整时,由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拟定调整方案,在征求家庭病床服务机构意见后,报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执行。

在规范服务要求方面,新修订的《意见稿》拟结合卫健部门的规范建床服务要求,取消不同评估等级的建床参保人员按病情开展巡诊(照顾4级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次,照顾5级原则上每两周不少于3次,照顾6级原则上每周不少于2次)的政策,明确评估等级达到照顾4级以上建床的参保人员开展巡诊,巡诊至少每周1次,因参保人员病情需要或者出现病情变化时,可以增加巡诊次数。

《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线上提交;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bjydk@zhuhai.gov.cn;或将意见邮寄至: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5、6号楼408室)。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