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首部行政法规12月起实施,有哪些便民利民新举措?

社保首部行政法规《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2月1日落地实施。社保首部实施《条例》的行政出台,标志着社保经办工作法治化、法规规范化和精细化迈上新台阶。月起有便社保经办服务是民利民新社会保险体系的“最后一公里”,《条例》实施后社保经办将迎来一系列新变化,举措其中,社保首部实施“便民利民”是行政一大亮点。近日,法规珠海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为参保人详细解答。月起有便

问:如何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政策?

答:在养老保险方面,民利民新要落实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举措户籍限制,组织尚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保首部实施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行政

在工伤保险方面,法规巩固建设工程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成果,积极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加快职业人群工伤保险制度全覆盖的步伐。这期间重点推一个试点——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这个试点从去年7月1日启动实施,第一批试点在7家平台企业开展。截至7月底,平台企业在7个省市已覆盖615万人,还将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不断探索完善,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管理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

问:在核验社保待遇享受资格上,有哪些便民举措?

答:一是开展信息比对认证。《条例》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核验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

二是推行远程自助认证。推广生物特征识别认证、手机应用远程认证等服务,支持老年人利用国家和地方自助认证平台等,实现自助认证,为解决部分老年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认证的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手机应用中开发了“他人代操作”的功能,家人或者工作人员可以帮助老人认证。

三是通过服务精准开展认证信息的核实。《条例》还规定,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无法确认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委托用人单位或者第三方机构进行核实。经过多年的努力,全国利用数据比对和自助手段完成认证的比例总体已经超过了70%。

问:如何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经办便利化水平?

答:《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在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核验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通过“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要求压减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取消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证明材料。

推进全国社会保险服务事项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出更多“一件事”集成服务,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全网式、全流程、无差别的方便快捷服务。对于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加强无障碍服务,通过授权代办、上门服务等方式提供便利服务。

借助银行、基层服务平台的力量,延伸服务网点,拓展服务渠道,在城镇打造城区步行15分钟、在乡村打造辐射5公里服务圈的“就近办”社会保险经办服务。

问:在推进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面有哪些进展?

答:目前,所有参保人都可以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其中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经备案。全国已经统一了备案有效期,有效期内参保人可以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能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