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起诉鹿晗侵权案被受理 要求停止侵害并作公开声明

  韩国男团EXO前成员吴亦凡和鹿晗相继向韩国SM娱乐公司提出解约后,起诉侵权求停目前未能与EXO所属的鹿晗韩国SM娱乐公司达成协议。5月20日,案被 SM娱乐经纪公司发表声明称,受理针对在中国境内擅自从事演艺活动的止侵作鹿晗以及使用鹿晗作为广告代言人的公司,已于2015年5月18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了侵权诉讼,害并并于当日完成了两个案件的开声立案程序。随后,起诉侵权求停海淀法院通过微博表示,鹿晗已受理此案。案被

鹿晗、受理吴亦凡

SM斥鹿晗侵权

SM上诉鹿晗侵权

  5月20日20点11分,止侵作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SM起诉鹿晗侵权纠纷的害并案件播报,称海淀法院受理韩国S.M.Entertainment公司诉鹿晗侵权纠纷,开声“因认为艺人鹿晗与韩束公司、起诉侵权求停普缇客公司擅自开展合作,侵害了其享有的专属经纪利益,S.M.Entertainment公司将鹿晗、韩束公司、普缇客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害、公开声明、消除影响。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上述案件。”

  长微博中称:“鹿晗与韩束公司、普缇客公司擅自展开合作的违法行为给S.M.Entertainment公司造成了严重后果和巨额损失,应当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作出公开声明,消除影响。现S.M.Entertainment公司要求法院分别判令鹿晗与韩束公司、普缇客公司停止广告代言活动,并不得在S.M.Entertainment公司专属经纪期间内再以任何类似方式合作;判令上述三被告在多家媒体显著位置上向S.M.Entertainment公司发表声明,消除影响。”(我是弥尔)

责任编辑:吴雅娟